(原标题:北京同崛餐饮惩处有限公司玉渊潭南路分公司被罚金5000元)
金融界音信,近日,北京同崛餐饮惩处有限公司玉渊潭南路分公司因违背大气胁制防治惩处轨制,被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责令限七日内改正,处五千元罚金。
据公告执行,2024年4月12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规则东谈主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回报路69号3号楼5层502-5018的北京同崛餐饮惩处有限公司玉渊潭南路分公司进行搜检,发现该单元投放的油烟排放浓度为19.6mg/m3,诚利和配资跳跃《北京市餐饮业大气胁制物排放要领》(DB11/1488-2018)规则的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q/m3,超标0.96倍,属于跳跃排放要领排放的当作。此当作违背了《北京市大气胁制防治条例》第59条第1款的规则。
北京同崛餐饮惩处有限公司玉渊潭南路分公司违背了《北京市大气胁制防治条例》第108条第1款,组成了违背大气胁制防治惩处轨制的违纪当作。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北京市大气胁制防治条例》第108条第1款的规则,决定对北京同崛餐饮惩处有限公司玉渊潭南路分公司进行处罚,责令其限七日内改正,同期处以五千元罚金。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家:天眼君